关于加强2019年清明节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2019/04/03  点击:[]

关于加强2019年清明节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校直各部门、各院、部、所:

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树立文明祭扫新风,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弘扬良好家风,带头文明祭扫。全体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自觉遵守公序良俗,以清明缅怀先辈为契机,继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家庭美德,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以自身清正为家人树立标杆,培育传承弘扬廉洁家风;要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带头低碳祭扫、清廉祭扫,营造廉洁文明过清明的氛围,以良好家风和文明祭扫的行为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

二、严明纪律规矩,严守“四个严禁”。全体党员干部要严守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四个严禁”:

1、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之便和影响力向下属和服务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2、严禁组织、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宴请、聚餐活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违规出入高档住宅小区或写字楼内的“一桌餐”场所;

3、严禁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4、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私人祭扫活动。

三、严格落实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校直各部门、各院、部、所要抓好本部门文明廉洁过节工作,加强对所属党员干部及教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对抓好清明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做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通过会议、谈话和短信、微信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将文明祭扫、节约节俭、廉洁自律有关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做到早教育、早提醒、早预防。

校纪委将在清明节期间加大察访力度,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快查快办,严肃处理。并坚持“一案双查”,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强化震慑作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为畅通举报途径,方便群众投诉举报,校纪检监察室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07953203065 13707958589

举报信箱:ycjjjs@163.com

纪检监察室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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