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期中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院、部: 根据教学工作的安排,于4月27日至5月7日进行本学期期中教学工作检查,检查内容: 1、教师教案。 2、教师授课计划及执行情况。 3、教师听课情况。 4、教研室教研工作计划及落实情况。 请各院、部组织教师进行自查,并将期中教学工作自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和书面总结于5月10日前交教务处。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