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部: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定为2023年2月24日-26日,为使本次考试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前准备: 2月24日(周五)全校停课一天,请各学院按要求在2月23日前布置好考场,考场按5×6、S型布置,并组织各班召开有关“考风考纪”主题班会,考前组织监考教师召开考务工作会议,强调监考职责和监考要求。本次考试不组织全校交叉巡考,请各学院自行组织本学院的巡考工作。 二、阅卷、成绩归档工作: 1、考试结束后,立即组织教师按要求进行阅卷。 2、考试科目及考查科目的任科教师,抓紧时间按要求做好成绩的总评和成绩的录入,教务系统成绩录入模块将于2023年3月12日23:59关闭。请教师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免影响学生补考工作的开展。期末考试、考查科目的成绩录入工作将纳入绩效考核。 3、任课教师必须在2023年3月20日前将原始的《学生学期成绩登记表》签名后交“教学任务”下达单位予以审核,并加盖公章后连同试卷一并交到相关学院。 4、各学院按要求做好试卷、成绩整理归档工作(不需要交教务处),确保学生在校期间所有成绩有据可查。 教 务 处 2023年2月17日